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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9年,是由国家环保部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内唯一的环保类高等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学院,国家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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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05-22 12:07 点击率: 来源: 提交人:

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网上公告征集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HYY-CG-2023020

项目负责人:肖忆

联系电话:18774406211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598500.00;最高投标限价:5985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无效。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分包:

包名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598500.00

598500.00

9000.00

包详情:

包名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大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组成附件)。

注:上述中所提的“近三个月”是指20232月至20234月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5)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6)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湘财购【2022】17号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

③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投标人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522日起至2023529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持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获取磋商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间为2023651000分(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肖忆

电话:18774406211

2、采购人:

名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圭路10号

电话:0731-85622730

3、代建人

名称:湖南省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中路65

先生  

  话 :18673183728

4、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弘裕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26号旺德府恺悦国际5楼

联系人:李昊洋、汤劲夫、肖忆、陈磊

电话:18774406211、0731-88102448

邮编:410006               电子邮箱:/